CFDA与浙江省局签订深化药品审评制度改革与创新服务合作协议

2月2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与省局在杭州签订“深化药品审评制度改革与创新服务合作协议”。省局邵元昌副局长介绍了协议主要内容,国家总局药审中心许嘉齐主任和省局陈时飞局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并讲话。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药品审评制度改革,促进国家药品技术审评能力与省局技术审评优势互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创新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医药创新和产业发展。

根据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药品技术审评领域的优势和特点,在能力建设、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几方面展开合作,探索构建促进药品创新的审评体系。

许嘉齐主任首先对浙江省局在总局药审中心待审品种严重积压的困难时期,派出挂职团队与中心人员一起奋战解决审评积压表示感谢。他指出,在下一步审评体系建设中,要推进与浙江省局的合作,提升双方能力,加快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政策在浙江落地生根,要不断细化合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通过互派人员到对方挂职学习锻炼,为双方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药品审评人才和创新团队。

陈时飞局长指出,药品安全和疗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基础,立长远,进行了一系列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解决了长期未解决的问题。此次协议的签订,对进一步深化药品审评制度改革,推进我省药品技术审评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浙江作为医药大省,药品和原料药出口在全国领先,近几年创新发展形势可喜。希望总局药审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信息资源等优势,对浙江省药品监管和新药研发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帮助。期待合作结出丰硕成果,造福百姓!